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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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六安市审计局
征集时间:[ 2018-08-02 09:45 ] 至 [ 2018-08-07 18:00 ]
状态:已结束
结果反馈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
序号 | 反馈单位 | 提出意见 | 采纳与否 | 是否采纳原因公示如下 |
1 | 市政府办 | 无修改意见 | ||
2 | 市纪委监委 | 建议《方案》“(三)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3家市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共3名。每年度安排1家市属国有企业的1名左右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删除“左右”;“和”改为“或”。“四、保障措施(四)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充分运用纪检、巡视、信访、机构编制管理……”建议:“巡视”改为“巡察”。 | 采纳 | 符合常规表述方式 |
3 | 市委组织部 | 建议将《方案》“三、工作任务安排,(一)市辖县、区、示范园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每年度安排对1-2个市辖县、区,3-4名左右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改成“每年度安排对1-2个市辖县、区,2-4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 | 采纳 | 符合常规表述方式 |
4 | 市编办 | 无修改意见 | ||
5 | 市信访局 | 无修改意见 | ||
6 | 市财政局 | 无修改意见 | ||
7 | 市人社局 | 无修改意见 | ||
8 | 市法制办 | 无修改意见 | ||
9 | 公众意见 | 未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