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本民生】安徽省审计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村(居)涉农财政资金和惠民利民政策审计工作的意见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22-03-3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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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规范村(居)涉农财政资金使用,促进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近日,省审计厅会同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涉农财政资金和惠民利民政策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找准审计监督服务“三农”工作的着力点和发力点,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意见》明确,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对村(居)涉农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并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保审计全覆盖和时效性;每年将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结果运用等情况上报所在省辖市审计局。省辖市审计局负责监督检查和汇总上报。省审计厅负责督促指导,必要时组织抽查。

《意见》指出,审计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对审计监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种业提升、畜禽养殖以及各类产业政策、项目、资金的审计,深入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坚决查处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惠民利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意见》强调,全省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相关部署要求,将研究型审计贯穿审计全过程。要会同农业农村、财政、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会商研判,全面贯彻“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鼓励改革创新和担当作为。要建立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对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从体制、机制上建立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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