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府投资审计取得明显成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02-0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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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六安市审计局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形成了贯穿建设项目预算审核、现场跟踪、造价结算审计等全过程的监督链条,保障了政府投资项目有效实施,审计监督作用明显、成效显著。

一是完成了12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价款结算审计,送审额27.25亿元,审定额25.60亿元,平均核减率6.1%  ,节约投资1.65亿元;二是完成了97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审计,送审额18.79亿元,审定额18.33亿元,审计调整金额0.8亿元。三是实施了8个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涉及投资额21.28亿元,审减投资额0.5亿元,出具跟踪审计建议单112份,发挥了跟踪审计“实时审计、迅速反馈、及时纠正”的作用。四是在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94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完成5个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送审额1.27亿元,审定额1.33亿元,调整金额600万元,通过持续几年财务决算审计促进了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定实施常态化决算管理,有效防止重点工程长期不办理财务决算的情况。五是完成六安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清产核资审核工作,送审资产合计3.44亿元,审定资产金额为3.75亿元,审增净资产0.31亿元,有力促进了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我们主要做法是: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新的协审团队。2016年,对协审团队实行考核淘汰机制,通过新一轮的招标采购,共采购10家新协审团队,对协审团队加强全面监督管理,建立正常淘汰机制,确保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

二是实行重大疑难点论证制。建立投资审计专家咨询库入库26人,对重点、疑难问题适时组织专家论证,公开讨论、集体决策,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是全面实行初审结果复审制。开展的所有投资审计项目实行复审全覆盖,对金额大、较复杂的项目,由局综合法规科组织专家进行实质性复审,使一审与二审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断提高质量,控制风险。从近2年实践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严格履行审计业务审理制。实行项目主审、审计组长、部门负责人的三级复核制和项目审理会、业务会等监督制约机制。

2016年完成各类建设项目价款结算、预算、跟踪审计228个,通过审计核减投资2.78亿元。审计在揭示投资领域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从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等方面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由此推动有关部门单位修订、制定出台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商品房用于征迁安置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办法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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