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解读
编者按:8月26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六政办〔2015〕79号),对进一步提高内审工作认识,加强内审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明确内审工作重点,强化对内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充分发挥内审协会作用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促进财经制度有力执行,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现对《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依据及背景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均提出要加强审计监督。《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中提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皖政[2015]34号)中强调:“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审机构,配备内审人员,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审计机关要结合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整合各类审计资源,建立内部审计人员和财务人员人才库。要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转型升级。要重视和支持内审协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内审协会组织建设。”根据上述两个纲领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别是近年来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调查中屡有发现公共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财经制度纪律执行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尤其是一些下属单位较多、管理社会公共资金较大的行政、事业单位问题更加突出的现象,与内审制度不健全、内审机构不完善、内审作用不能有效发挥有很大关系。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深化改革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皖政〔2015〕3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该《意见》。
二、《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内部控制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加强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防范控制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对于推动整合审计资源,促进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相互补充,弥补国家审计人力资源不足,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发展、改革、法治、反腐”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推进内部审计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举措,作为完善内部治理的有效手段,扎实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努力为建设“幸福六安”发挥更大作用。
三、《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
(一)加强单位内部审计组织建设。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国有、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上市公司等单位,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数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授权本单位承担综合管理任务的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二)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任务、特点和形势发展的要求,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重大投资活动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办理审计机关委托的有关审计或者审计调查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在考核、奖惩、任免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时,应当将内部审计结论作为重要依据。
(三)强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要坚持以业务能力为重点、作风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全面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要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严守职业规范。要加强后续教育,丰富教育形式,完善职称评定,提高业务能力。要优化专业结构,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会查、会讲、会写”能力,着力培养“查账业务能手、分析问题高手、计算机应用强手、精通管理行家里手”四手人才。要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专家库建设,科学利用内部审计人才资源,为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提供人才保证。
(四)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要把内部审计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研究和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本单位财务预算,予以保障。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和整改落实机制,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内部审计人员的培养、使用力度,保护内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四、《意见》指出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
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部门和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指导帮助内部审计机构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和审计行为、建立有效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内部审计质量和效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权范围内,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审计机关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审计工作,要将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质量效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审计监督和审计评价范围。通过完善制度、创新理念、拓宽渠道等举措,提升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意见》要求积极发挥内部审计协会作用
各级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协会,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协会要从内部审计人员的需求出发,以促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能力和水平为核心,做好业务培训交流,积极引导部门、单位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和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提升。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协会开展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帮助协调解决协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内部审计工作氛围,切实维护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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