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审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六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08-28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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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1.00

2.50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11.00

2.5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22.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等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0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74万元,下降52.29%,下降的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等规定。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8.50万元,下降77.27%,主要原因是严格做好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批次和人次。2018年六安市审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5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省厅或县区对接工作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与2018年度预算持平。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末,六安市审计局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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