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9-08-2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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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改目标

  对报告提出的99个具体问题,能整改的立行立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列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属于体制机制、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的整改步骤,推动源头治理。涉嫌违规违纪违法事项,按规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今年市审计局已移送2项,对审计移送的2项事项,审计部门将督促跟踪受送达单位处理情况。

  二、责任分工与整改举措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面(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关于“预算衔接统筹不够”问题,市政府已责成市财政局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相挂钩机制,对当年预算执行进度低于平均进度且无正当理由的项目,核减下一年部门、单位的项目预算。目前,市财政局正在按照市政府部署,对涉及的项目进行清理,并督促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和事业发展计划,认真做好本年度项目预算执行和下年度项目预算编制的前期准备,12月底整改到位。

  2、关于“部分项目资金绩效未能发挥”问题,市财政局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评价结果运用,将对年度评价低于90分的项目调减或取消安排项目预算,优化资源配置。

  3、关于“个别出让地块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对该地块房屋配套费用进行清算,并约谈开发企业尽快缴清剩余土地出让金。

  4、关于“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建设滞后”问题,市财政局正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涉及的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待市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面(主要责任单位: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报告指出的“拆迁安置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其他三个方面8个问题整改举措如下:

  1、关于“预算管理不到位”问题,开发区财政局已完成非税收入缴库,正在与市财政局对接预算调剂审批事宜。关于出借财政资金问题,开发区已制定分类清收计划,目前已清收401万元,余款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

  2、关于“部分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问题,开发区已要求加快民生资金拨付,对收回的存量资金拟统筹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已安排使用800万元,12月底整改到位。

  3、关于“招商引资支出不规范”问题,开发区将加强投资协议政策管理,严格规范财政奖补资金。

  4、关于“超标准发放薪酬”问题,开发区已制订薪酬标准方案,待市政府常务会批准后按人进行清算,10月底整改到位。

  5、关于“东城公司租金收入不到位”问题,开发区已制定清收方案,目前已清收50万元,力争12月底整改到位。

  6、关于“对外投资无收益”问题,开发区要求相关投资企业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时,按投资协议予以分红。

  7、关于“土地长期闲置未收回”问题,市审计局已按规定移送市自然资源局处理。截至目前,涉及的2户企业地块已被责令原址建设,其中1户已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1户正在办理开工前相关审批手续。

  8、关于“缴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不及时”问题,开发区正在拟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发放、管理具体意见,并协调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开展资金划转工作,10月底整改到位。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主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

  审计提出的“存量资金待清理”、“ 财务统管推进慢” 2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其余问题整改措施如下:

  1、关于“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严格项目论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12月底完成整改。

  2、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严”问题,着力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市林业局已与财政部门对接,出台了《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操作规程》,编制了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经信局正在拟定专项资金申报细则,要求县区经信部门开展资料初审,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市科技局、市经信局正在对接建立部门会商制度,避免重复补助资金。

  3、关于“内部监督不到位”问题,市经信局将结合机构改革机,将下属4个事业单位整合撤并成立“市经信局企业服务中心”,实行财务由机关统管,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财务核算。目前,机构设置方案已报送市编办审核,报告涉及的违规资金正在核查清退中。市林业局下属单位已追回个人借款,市商务局正核查往来款项,分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方案。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方面(主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审计指出的产业扶贫方面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其他问题整改举措如下:

  1、关于“政府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市住建局制定工作计划,确保9月底前将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完毕。

  2、关于“裕安区专项债券资金80万元违规用于日常性经费支出”问题,裕安区已将该项资金追回,市财政局将督促市住建局严格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3、关于“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问题,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将按照规定对少征的水资源费及时征缴到位,12月底前完成整改。

  4、关于“水资源费使用不规范”问题,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水资源费收支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项目推进,规范预算项目变更,杜绝无预算实施。

  5、关于“水资源管理不严”问题,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进一步加强取水监管,加快取水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取水户在线监控全覆盖。加强内控制度管理,完善取水单位管理台账,及时督促取用水单位办理用水许可证,明确市与区监管范围,并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额度、征收单位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12月底整改完成。

  6、关于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以前年度项目申报评审滞后、资金分配较慢”、“部分项目结余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和“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牵头修订了《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新《办法》改变以往切块固化的资金分配办法,通过扩大补偿范围、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县区项目实施积极性,首次实现2019年度专项资金在当年一次性分配到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对2014至2019年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验收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市财政局和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和复核,12月底整改到位。

  (五)市直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审计调查方面(主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经信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数管局)

  此类问题市政府于7月12日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布置安排,具体措施如下:

  1、关于“部分目录清单服务事项未纳入政务服务网、发布办事指南”问题,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市上网事项需从省平台的省级对口主管部门下发事项中认领,相关部门已会同市数管局向省对口主管部门汇报,待省主管部门下放事项权限后积极认领。

  2、关于“部分平台内可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件率低”问题,相关部门正在逐项优化办事环节,加强宣传,提高网上办件数量。

  3、关于“少数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系统未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建信息系统已进行到接口开发阶段,预计11月底前完成对接。其他国建和省建系统对接事宜,相关单位拟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尽快实现应接尽接。

  (六)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执行和经营管理专项审计方面(主要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1、关于“支持普惠金融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市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加大担保业务营销和宣传,积极开展银保企对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扶持小微企业数量、平均放大倍数等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值。

  2、关于“风险分担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市本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拟对目前在保未纳入“4321” 政银担的5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在业务接续时转为“4321”业务。霍邱、金寨等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分别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强与合作银行沟通等方式,逐步落实“4321” 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对省级、县级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未及时到位问题,涉及的市本级及舒城县、金寨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已多次向省担保集团协调和当地政府报告,积极争取补偿资金及时到位。

  3、关于“优惠利率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需要银行类金融机构大力支持,降低门槛,市县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加强与各大银行沟通协调,争取银行支持;优惠费率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

  4、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霍山、舒城、叶集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已发生的担保业务继续履行,待相关业务还本付息后解除担保责任;对需要代偿的,优先代偿此类担保业务,将担保额度降低至合理范围;新发生的担保业务将按照金融监管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集中度,杜绝此类担保行为发生。霍山县、金寨县、霍邱县融资担保机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月核对业务数据,确保担保赔偿准备金应提尽提。市本级及舒城县已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风险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舒城县已要求县城投公司补足抽逃的资本金。

  5、关于“治理结构不健全”问题,涉及的市本级融资担保机构将组织全体职工大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产生职工代表,参与公司董事会。涉及的县区融资担保机构将按照三权分离要求,逐步完善“三会一层”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公司治理现代化。

  (七)全市“四好农村路”专项审计方面(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及各县区交通局)

  1、关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到位”问题。市政府责成相关县区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对未完工项目逐个排查,仍未完工的项目,加大推进力度,已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金寨县已按照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相关要求,将调整新增的项目报至省交通运输厅备案,今后严格执行项目建设计划和调整计划审批程序。

  2、关于“道路建设与养护不到位”问题。市交通局已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启动对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建、管、护、运建设项目“回头看”和2019年“四好农村路”建、管、护、运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督导各县区规范建设程序、严格工程质量。霍山县已督促道路养护中标公司严格履行协议,同时将组织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捆绑招标工作,解决养护不到位问题。

  3、关于“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裕安区将运管系统人员及公用经费缺口上报列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经费挤占项目资金问题;金安区滞拨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八)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计方面(主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关于“专项资金分配零星分散”问题,市科技局正在与市财政局会商制定《六安市市级创新驱动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拟采取以项目法为主、综合奖补为辅的方式进行分配,进一步提升创新驱动专项资金效益。

  2、关于“资金兑现时间长、拨付不及时”问题,市政府已要求增加拨付批次,今年市级第二批资金已完成公示,待市政府审批后立即拨付。同时,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督促县区加快市级科技创新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及时拨付到企业。

  3、关于“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应奖励未奖励”问题,市科技局已向10家企业沟通说明,拟将涉及的10家企业纳入2019年批次名单中兑现。

  4、关于“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市科技局加大科技诚信的宣传和惩戒力度,在2019年第二批创新驱动资金兑现中逐户查询申报企业信用情况,对失信企业一律不予兑现财政奖补资金。同时,对超范围补助问题,市县两级科技部门,已向相关企业下达《关于收回超范围支出的购置研发设备补助资金的函》,下一步将督查企业交回超范围补助资金。

  5、关于“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政策落地难”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了解企业专利状况和融资意向,并积极探索“贷款+保险保障+财政风险补偿”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加强与银行的沟通,提高专项质押信用度,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将审计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长亲自过问,要求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夯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整改督导。市政府将责成财政部门加强对市直单位财务统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升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水平。10月中下旬,市审计局将会同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深入被审计单位采取清单销号的办法开展督查,已整改到位的查验相关资料;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帮助分析原因,加强督促落实。督查结束后汇总形成整改报告,市政府审定后于11月下旬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接受审议和测评。

  (三)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精神,更加注重防未病治已病,在纠正问题的同时,着力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市政府已将审计整改纳入县区综合考核,构建长效机制,推进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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