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门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应有所作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裕安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09-2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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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他指出,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他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强化监管,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作为我们审计部门这是义不容辞的职责,这也是我们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个时期的审计监督任务。

笔者在被审计单位审计中发现:大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款吃喝招待费支出相比较十八大前有所控制有很大改观,但在一些单位仍存在“不收敛、不收手”,其现象比较隐蔽,甚至玩起变相之术,可以说公款吃喝招待费有增无减,浪费现象相当严重,真是触目惊心、令人痛心,就笔者所见所闻,公款吃喝招待平均每餐浪费在20%-30%左右还是保守数。

各级要求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预算,上面要求很明确,但一些单位实际操作起来很聪明,表面看好象压缩了。实际上有的财务部门将招待费支出转移到其他科目,不出现有招待费痕迹,而在办公费、会议费、其他费用等子、细科目中能查出;还有的单位按项目类型列支,如在扶贫、农业、民生、教育等项目列支。如不认真审查,账面招待费支出数额很小,年终总结上报称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为切实制止餐饮浪费现象,大力控制部门单位招待费支出,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是指导建议被审计单位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在审计中,根据被审计单位招待费支出情况,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招待费管理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按制度执行,严格限制招待事项、招待次数、招待人数、招待金额。督促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后,每月定期公布当月招待费支出情况,对于不按制度规定支出不属于招待事项范围内的、超过招待人数的、突破规定招待金额的一律不予以报销。

二是要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审计部门应加大对被审计单位招待费支出的审计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审查各项经费支出子、细目内容,看有无将招待费支出在办公费、会议费、其他费用及有关项目等子、细目列支的问题。将审查后的招待费合计数与“三公经费”预算数对比,是否超预算,对于超预算部分责成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50%,班子成员承担50%,直接上缴财政,并将招待费支出突破预算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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