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六安市审计局 征集时间:[ 2018-08-02 09:45 ] 至 [ 2018-08-07 18:00 ] 状态:已结束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及其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5]41号)、《安徽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皖经审[2018]1号)等规定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我局草拟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阅研,提出修改意见。请于8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纸质版加盖公章)反馈至市经济责任审计局。

联系人:卫婧婧

联系电话:3935568,传真:3935595,电子邮件:lasj0564@163.com

附件: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

六安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及其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5]41号)、《安徽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皖经审[2018]1号)等规定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工作部署,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到2022年底前,完成对121个地区、部门、单位共138名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被审计的部门单位以及领导干部数量以机构改革后实际设立和配备的情况为准),促进领导干部更好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行使,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基本原则。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有责必究的原则要求,科学安排审计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坚持应审尽审,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领域、全对象、全过程”覆盖。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

——党政同审,分类推进。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同一地区或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国有企业的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的主要领导人员实行同步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的原则,横向上均衡安排各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纵向上确保各年度的总体审计工作量大体均衡,实行板块轮动,协调有序推进各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依法审计,客观求实。对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和重大资源环境毁损,以及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同时,要切实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正确把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慎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秉公用权、主动作为。

——服务改革,推动发展。高度关注影响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对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政策措施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发展过程中暴露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反映,提出建议,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促进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和制度,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二、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

审计对象范围。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经济责任审计“全领域、全对象、全过程”覆盖的要求,将市辖县、区党委、政府、公检法机关、开发区(风景区)、副县级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的主要领导人员,全部纳入审计对象范围。

(二)审计内容。根据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和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结合地区、部门、单位的实际,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

1.市辖县、区党委、政府及开发区(风景区)、副县级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管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2.党政工作部门、公检法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规、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及部门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3.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领导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贵、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僵尸企业”处置、污染防治、国企国资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科技创新、重大风险防范、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重大经济决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

三、工作任务安排

本轮市级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涉及7个县、区,70个市直单位,3个国有企业,22个市辖县、区公检法机关,19个市辖县、区开发区(风景区)、副县级乡镇、党校,共121个地区、部门、单位的138名主要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其中市审计局平均每年直接审计约14个左右地区(单位)、16名左右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具体安排:

(一)县、区、示范园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7个市辖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共14名。每年度安排对1-2个市辖县、区,3-4名左右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

(二)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70个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共74名。每年度安排15名左右,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其中,对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市旅游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地震局等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三)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3家市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共3名。每年度安排1家市属国有企业的1名左右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

(四)其他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22个县、区的公检法机关主要领导干部22名,7个县、区开发区主要领导5名,2个风景区主要领导3名,6个副县级乡镇主要领导11个,4个党校主持工作的常务副校长4名,金寨职业学校主要领导2名,共47名。公检法机关主要领导由市审计局组织授权县区实行交叉审计,各县、区开发区(风景区)主要领导由市审计局在主要领导人经济审计时延伸审计,其他由市审计局牵头,授权所在县、区审计机关实施审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审计计划统筹。市审计局提出年度计划的初步建议,市委组织部提出委托审计建议名单,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提出计划草案,按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领导审定后,纳入市审计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与其它审计计划的统筹,将经济责任审计与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投资审计、社保审计、自然资源资严离任审计等专业审计统筹安排、协同推进、成果共享,提高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审计。

(二)进一步聚合审计力量。健全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整合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各类审计资源,上下级审计机关和审计机关内部的审计资源,根据审计对象类别,突出重点审计对象,采取市审计局直接实施审计、授权审计等多种组织实施方式相结合。

(三)建立和完善在线审计机制。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广泛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归集数据、分析数据、查找疑点、综合提炼,大幅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对比和关联分析力度,加强对审计内容的多维度分析,提高核查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有效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与深度。

(四)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工作中的沟通与协作,在案件会商、情况沟通、资料查询、调查取证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运用纪检、组织、巡视、信访、机构编制管理、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等相关业务数据和资料,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工作效能。

(五)不断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建立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坚持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相结合,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的移送力度,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和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党委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纳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小结分析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

序号 反馈单位 提出意见 采纳与否 是否采纳原因公示如下
1 市政府办 无修改意见    
2 市纪委监委 建议《方案》“(三)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3家市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共3名。每年度安排1家市属国有企业的1名左右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删除“左右”;“和”改为“或”。“四、保障措施(四)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充分运用纪检、巡视、信访、机构编制管理……”建议:“巡视”改为“巡察”。 采纳 符合常规表述方式
3 市委组织部 建议将《方案》“三、工作任务安排,(一)市辖县、区、示范园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每年度安排对1-2个市辖县、区,3-4名左右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改成“每年度安排对1-2个市辖县、区,2-4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 采纳 符合常规表述方式
4 市编办 无修改意见    
5 市信访局 无修改意见    
6 市财政局 无修改意见    
7 市人社局 无修改意见    
8 市法制办 无修改意见    
9 公众意见 未提出意见    



征集结果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

序号 反馈单位 提出意见 采纳与否 是否采纳原因公示如下
1 市政府办 无修改意见    
2 市纪委监委 建议《方案》“(三)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3家市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共3名。每年度安排1家市属国有企业的1名左右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删除“左右”;“和”改为“或”。“四、保障措施(四)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充分运用纪检、巡视、信访、机构编制管理……”建议:“巡视”改为“巡察”。 采纳 符合常规表述方式
3 市委组织部 建议将《方案》“三、工作任务安排,(一)市辖县、区、示范园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每年度安排对1-2个市辖县、区,3-4名左右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改成“每年度安排对1-2个市辖县、区,2-4名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 采纳 符合常规表述方式
4 市编办 无修改意见    
5 市信访局 无修改意见    
6 市财政局 无修改意见    
7 市人社局 无修改意见    
8 市法制办 无修改意见    
9 公众意见 未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