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六安市投资审计局价款结算审计项目内部复核操作规程》的通知
关于批转《六安市投资审计局价款结算审计
项目内部复核操作规程》的通知
六审发〔2015〕67号
市投资审计局:
你局报送的《六安市投资审计局价款结算审计项目内部复核操作规程》,已经2015年6月30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请结合实际执行。
2015年7月8日
六安市投资审计局价款结算审计项目
内部复核操作规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投资审计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价款结算造价控制,提高价款结算审计质量,特建立投资局内部监督复核机制,复核工作由总复核负责完成,在提交审理之前,把好初审质量关。
一、复核职责
1、复核审计组初审结论的适当性、充分性、准确性。
2、审计程序是否执行到位。
3、对投资局审计质量进行总体指导、咨询、协调。
二、复核内容
1、复核审计组初审结果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的主要条款。
2、复核价款结算的费率、优惠比例是否正确。
3、复核变更、签证的组价合理性和正确性,是否存在错项、漏项。
4、复核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执行。
5、复核现场取证是否适当、充分,现场取证结果在结算中是否体现等。
三、复核程序
1、审计组价款结算项目初审完成后,项目主审将资料汇总交投资局总复核。
2、复核时限:小于1000万元的项目,3—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5—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大于5000万元的项目,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3、复核意见一式三份,分别送市审计局分管领导、投资局负责人,审计组。
4、审计组根据复核意见,对审计事项进行完善。
5、审计组应认真研究复核意见,如有争议,提请召开投资局业务讨论会讨论,形成统一意见。
6、各审计组应认真要按照边审计、边复核、边取证的要求,及时有效地取得“审计证据”材料,提高审计时效性、正确性,做好“调查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搜集整理并在严格查证的基础上,出具初审结果。
四、复核要求
1、市投资审计局应确定或聘请业务素质过硬、敢于负责的注册造价师从事价款结算审计复核工作。
2、复核人员应把握重点,注重效率,不断提高复核工作水平。
3、建立复核工作年度考评机制,严格奖惩。
六安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