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22-11-30 09:39
字号:

六审委发20223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六安市委审计委员会   

                                                       20221130日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23—2027

 

为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省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围绕经济责任,客观评价,揭示问题,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科学安排审计计划,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应审尽审、不留盲区,在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的同时,安排拟离任领导干部的审计,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准发力,提高带动一般、服务全局的水平。

贯通协同,形成闭环。在坚持依法依规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审深审透的基础上,强化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提高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对审计监督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形成监督闭环。

依法审计,客观求实。坚持问题导向,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对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揭露和查处。对领导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错误,正确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经综合分析研判,可以免责或者从轻定责,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

(一)审计对象。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将县区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以及所属开发区(风景区)管委、副县级乡镇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的主要领导人员,全部纳入审计对象。

(二)审计内容。根据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和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结合地区、部门、单位的实际,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

1.县区党委、政府及所属开发区(风景区)工委和管委、副县级乡镇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民生保障和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2.党政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以及在预算管理中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3.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的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三、项目安排

本轮市级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涉及7个县区,67个市直单位,3个市属国有企业,21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7县区开发区(风景区)和6个副县级乡镇,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112个县区、部门、单位的126名左右主要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具体安排:

(一)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7个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共10名,每年度安排1-2个、2-4名,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审计。

(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43市级党政工作部门、18个事业单位、6个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共74名左右,每年度安排15名左右,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审计。其中: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分设的实施同步审计。

(三)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3家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共4名。根据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审计整改、专项审计调查、财务收支审计进行全覆盖,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

(四)在县区工作的其他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7个县区的纪检监察机关、法院和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21名,县区所属的开发区(风景区)主要领导干部7名,6个副县级乡镇主要领导干部9左右,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主要领导干部1,共38名。其中:对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法院和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根据省审计厅部署,原则上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各县区审计局交叉实施;对各县区所属开发区(风景区)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由市审计局在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延伸审计;其他由市审计局牵头,授权所在县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市管县区委党校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不再单独安排审计,各相关县区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覆盖。

 综上,纳入本轮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中,由市审计局直接审计88名左右、延伸审计7名(不单独出具审计报告)、交叉审计21名、授权审计10左右。各县可以比照本轮市级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项目安排执行。同时,对近1-2年内未组织任中审计的离任领导干部,原则上都要安排离任审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委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各县区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用,强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强化日常工作的牵头抓总,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分年度审计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围绕不同类型领导岗位履职特点,梳理问题易发、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领导干部履职风险提示清单,发挥审计预警功能。加强联动审计、交叉审计探索研究,并将其组织实施及审计成效等情况纳入业务考核,作为各县区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审计局党组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坚持把研究型审计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各环节,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前移项目复核和审理关口,切实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争创优秀审计项目。

(三)强化项目统筹。抓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与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投资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专业审计项目的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扩展审计覆盖面。强化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和横向协作,优化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资源整合,按照审计对象类别,采取直接审计、交叉审计、授权审计、延伸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提高审计效率,避免重复审计。

(四)狠抓整改落实。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健全审计整改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审计整改“一月一回头、两月一起底、三月一报告”要求抓好审计整改“两个清单”的督促报送和审核把关工作,从严高质量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坚持问题整改与规范管理相统一,既要纠正审计查出的具体问题,也要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推动标本兼治。

(五)深化结果运用。坚持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相结合,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的移送力度,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和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党委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纳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问题突出、屡审屡犯的以及消极整改、虚假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