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审计局日常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23-09-08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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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六安市审计局日常绩效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六安市审计局日常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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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审计局日常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考核的目标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全局人员担当作为、拼搏进取,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圆满完成,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考核工作的局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考核工作由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承担。

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在本局工作满1年及1年以上的在岗人员(含聘用人员)。局领导及工作未满1年的人员不参加评比。

第五条  考核设置基本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

() 党的建设工作(基本分30);

() 审计业务工作(基本分50);

() 综合管理工作(基本分10);

() 创新创优工作(加分项,不设上限);

()民主测评(基本分10)

第六条  党的建设工作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宣传工作完成情况、党群等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责任部门为党总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第七条  审计业务工作主要考核: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审计作用发挥情况、审计项目质量情况、审计档案工作情况。考核责任部门为综合法规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第八条  综合管理工作主要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考勤纪律情况、能力提升情况。考核责任部门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第九条  创新创优工作主要考核:撰写党建课题研究或征文,撰写审计创新案例、以案释法等审计案例,争创省市优秀项目。考核责任部门为党总支、综合法规科

  民主测评根据年终测评分数折算。考核责任部门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第十一条  办公室、综合法规科(秘书科)、审理科、电子数据科、投资中心完成本职工作得业务科室平均分

第十  对严重违反廉政纪律作风规定的、无故不服从领导交办工作以及全年未撰写信息宣传稿件的,予以扣分,并取消本年度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  考核程序如下:考核对象向本科室负责人申报自评分;本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向考核责任部门申报;考核责任部门评分;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汇总得分;初步考核结果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得出最终考核结果;对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后,在全局公布。

第十  考核结果将作为各项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和重要参考。

第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六安市审计局日常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六安市审计局日常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

考核部门

一级指标

基础
分值

二级指标

基础
分值

三级指标

基础分值

一、党的建设工作

30

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13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因私请假缺席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

党总支

2.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学习,每月低于200分扣0.5分,扣完为止。

3

3.积极完成安徽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在8月底前未完成的扣1分,10月底前未完成的扣2分。

2

4.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参加交流研讨。每撰写学习心1篇得0.5分,每参加交流研讨1次得0.5分,累计不超过4分。

4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8

5.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党总支组织的各类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廉洁自律情况有不良反映的,经查属实,此项不得分。

3

6.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如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等,按参与次数从高到低排序,1-5名得5分,6-10名得4分,11-15名得3分,16-20名得2分,其余得1分。未参加不得分。

5

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

7.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积极参加意识形态培训等活动。因重大表述错误、敏感词等被市委网信办等部门通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转发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3

办公室
(人事教育科)

宣传工作完成情况

5

8.积极撰写信息稿件,每审核通过发布1篇得0.5分,累计不超过5分。

5

党总支

党群等工作完成情况

1

9.兼职从事党务、工青妇、关工委、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财务等工作,得1分。兼职多个职务不重复得分。

1

考核内容

考核部门

一级指标

基础
分值

二级指标

基础
分值

三级指标

基础分值

二、审计业务工作

50

审计项目完成情况

30

10.业务科室人员应当完成或参与审计项目,作为项目主审、审计组其他成员,分别按15分/个、5分/个计分;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按2个项目计算。

不封顶后折算

综合法规科

11.承担上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或抽调参加巡视巡察等任务重、时间长工作的,按完成主审项目计分。(承担审计项目或抽调参加巡视巡察20天以上)

12.未在项目计划年度内完成审计项目,按2分/个扣减审计组成员得分;未在规定工作量(人/日)内完成审计项目,按0.1分/日扣减审计组成员得分。

按折算后分值扣除

审计作用发挥情况

3

13.审计作用发挥情况。该项满分3分。审计报告中有关于促进增收节支如涉及应上缴财政资金、应归还原渠道资金、应缴纳公共资金、追回或减少(避免)损失资金的,每位审计组成员计1分。同一报告涉及多个类似问题的,不重复计分。

3

审计项目质量情况

12

14.审计报告。该项满分6分。依据每年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中规范性模块得分数,按照分数高低排序后折算得分,参与多个审计项目的,按照多个审计项目综合得分的平均数折算。

不封顶后折算

15.审计信息。该项满分3分。撰写审计专报、要情等的人员,一篇计1分;得到市级及以上党委、人大、政府、被审计事项主管部门等认可且相关领导作出具体批示的再加0.5分。

3

综合法规科

16.审计移送。该项满分3分。每移送一条问题线索,审计组主审和查出问题线索的审计组成员各得1分;问题线索得到纪检监察机关等立案的,再加0.5分。

3

考核内容

考核部门

一级指标

基础
分值

二级指标

基础
分值

三级指标

基础分值

二、审计业务工作

 

审计项目质量情况

4

17.审计整改。该项满分4分。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填报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表、统计台账等工作得1分,超时填报或未按要求准确填报的一次扣减主审0.5分,1分扣完为止;整改期限届满后按要求落实审计整改销号管理工作得1分,未认真履行销号程序或填报资料有错漏的一次扣减主审0.5分,1分扣完为止;按规定跟踪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时发出整改催办单、认真核实整改资料等得2分,未认真落实的一次扣减主审1分,2分扣完为止。

4

综合法规科

审计档案工作情况

1

18.项目归档。审计项目按规定时间提交归档的,最高得1分;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归档的,按1个项目扣减主审0.5分、扣减审计组其他成员0.2分,扣完为止。

1

办公室
(人事教育科)

19.办公室、综合法规科(秘书科)、审理科、电子数据科、投资中心完成本职工作得业务科室平均分。

综合法规科、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三、综合管理工作

10

任务完成情况

5

20.落实文件闭环管理要求,及时处理和落实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间内办结。文件超期办理,每次扣承办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各0.5分,经办人员由科室、中心负责人指定。

2

办公室
(人事教育科)

21.积极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党委政府领导交办事项。无故不服从领导安排,此项不得分;因工作落实不力,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3

考勤纪律情况

2

22.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规定的,最高得1分。存在迟到、早退、脱岗等行为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

23.请病事假、婚假、产假及陪产假等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履行请销假手续,最高得1分。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

考核内容

考核部门

一级指标

基础
分值

二级指标

基础
分值

三级指标

基础分值

三、综合管理工作

 

能力提升情况

3

24.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每发现一次扣0.5分;各项培训期间违反纪律要求被通报的,此项不得分。

1

办公室
(人事教育科)

25.当年度通过各类考试的,每项得1分。

2

四、创新创优工作

不设
上限

撰写党建课题研究或征文

 

26.每撰写一篇规范的党建课题研究或征文得1分,获得市级表彰加1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加2分。同一文章按最高表彰加分。该部分采取累加制,不设上限。

 

党总支

撰写审计创新案例、以案释法等审计案例

 

27.审计业务人员撰写一篇规范的审计创新案例、以案释法案例等得1分;撰写案例得到上级审计机关、相关部门等刊发的加2分。该部分采取累加制,不设上限。

 

综合法规科

争创省市优秀项目

 

28.获得市级优秀审计项目表彰的,主审和审计组其他成员分别按3分/个、2分/个予以加分;获得省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表彰的,主审和审计组其他成员分别按6分/个、4分/个予以加分;获得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表彰的,主审和审计组其他成员分别按10分/个、5分/个予以加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层级表彰的,以最高层级计分。

 

五、民主测评

10

29.根据年终测评分数折算
(主要负责同志评分*30%+分管负责同志评分*20%
+科室负责人评分*30%+一般干部评分*20%)*10%折算

办公室
(人事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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