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3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现将六安市2023年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舒城县未制定出台2022年救助标准文件”的问题。
已整改。舒城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财政局于7月25日联合印发《舒城县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试行)》。
二、“金安区救助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已整改。金安区椿树镇和双河镇于2023年7月将救助资金补发到位。
三、“金安区未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的问题。
已整改。今后将加大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救助标准实施精准救助。
四、“金安区对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已整改。今后将进一步规范救助申请程序,完善个人申请资料,加强乡、村两级审核把关,杜绝再出现类似情况。
五、“裕安区未收取产业到村项目出租收益”的问题。
已整改。罗集乡、分路口镇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已于2023年4月收回出租收益12.5万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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