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号公告:六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六安市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3年1月4日至2月24日,对全市2020年至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0年至2022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应对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有序防控,在疫苗接种、优化核酸检测模式、提升医疗救治和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我市有效应对疫情防控,维护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了贡献。
但此次专项审计调查也发现在资金管理使用、物资采购调配、捐赠物资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方面。2个单位在疫情防控资金中列支电梯安装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用等74.71万元。3个单位1402.86万元费用报销附件不齐全,缺少合同、购置清单等。2个单位936.36万元大额支出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二)防控工作开展方面。2个县区未收回为兄弟市县垫付的隔离费用等支出1687.39万元。2个县区未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1个单位于2020年支付20.39万元货款后,至今未收到物资。5个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资产登记、出入库等台账记录不完整。。
(三)捐赠物资管理方面。4个单位捐赠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进行专账核算。4个单位未按规定公示捐赠资金分配结果。3个单位未按捐赠用途使用捐赠资金431.33万元。1个单位未向捐赠对象出具安徽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金额10.42 万元。
三、审计(审计调查)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六安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并从加强财务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各方面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审计调查建议。
具体审计整改结果由市、县(区)各涉及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