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号公告:关于六安市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7月25日在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俊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市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五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六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61亿元,为预算的99.2%,增长7.65%,增幅高于7.5%的全年预期目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8.88亿元,完成预算的94.38%,增长15.25%,其中争取上级转移支付361.1亿元,增长19.9%,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支撑。
二是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0.5亿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发行新增专项债券69.92亿元,发放人才购房补贴2.88亿元、“回乡安居”购房补贴1.13亿元,统筹拨付“保交楼”资金2.14亿元。全市中央直达资金支出123.8亿元,支出进度96.4%,直达机制政策效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市民生支出527.59亿元,增长16.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6.65%,较上年提高0.81个百分点,连续多年实现只增不减。全市教育支出105.11亿元,在2022年增长6.6%的基础上,继续增长7.9%,超年度目标0.74个百分点。
四是财政改革不断深化。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跨部门资金统筹整合。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强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我市作为唯一地市参与制定安徽省《预算绩效管理规范》,为全国首个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标准。市财政管理连续三年获省政府表彰激励。
五是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总体格局,完善台账管理、日常调度、验收销号、约谈督促的闭环管理机制,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截至2024年5月,上年度“同级审”发现的174个问题,已整改172个,促进增收节支资金3.73亿元,盘活存量资金0.32亿元,完善规章制度32项,有效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3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27.99亿元,支出总量223.93亿元,结余4.0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00.51亿元,支出总量100.29亿元,结余0.2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37.1亿元,支出总量37.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12.37亿元,支出总量92.01亿元,结余20.3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强化税费政策供给,保持财政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8家单位收入预期目标与实际执收差距较大,存在有收入无预算或有预算无收入的情况。黑臭水体PPP项目等3个项目预算由财政部门代编,未按规定列入部门预算,金额1.93亿元。部分市直单位2258.28万元代管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当年支付1263.22万元,结转933.8万元。
2.支出管控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市直单位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3.99亿元,截至5月底支出1.12亿元,进度仅为28%。市开发区2023年2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预算金额3109.98万元。部分市直单位2023年公务接待费虽未超预算,但与上年度相比超136万元。市直决算报表个别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多列资本性支出1976.1万元。
3.绩效管理落实不够细致。部分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质量不高,关键性内容不具体。14个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不完善,细化不足,不能完整反映资金支出预期效益。23个财政重点监控项目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向部门通报并督促整改。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未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退役军人局、市直工委、市工商联、原市文明办、原市金融监管局等8个市直部门及其所属的36个单位开展现场审计,涉及资金7.4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单位预算管理不够精准。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上年结转收入、个别项目支出等编入预算,金额2145.91万元。1个单位收入预算编制不够精准,2021年至2023年水资源费收入预算均为600万元,实际执收分别为1174.88万元、1691.78万元、984万元。4个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项目自评不规范,评价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2.财政财务支出有待规范。4个单位违规将140.09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单位公用经费、维修改造及职工社保等支出。4个单位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存在申报审批程序不规范、项目效益未实现等问题。2个单位的4个项目支出进度慢,预算2328.42万元,支出1009.68万元,进度为43.36%。1个单位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部分重大支出未经集体审定。
3.财经法纪意识仍需增强。5个单位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金额102.7万元。5个单位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存在超预算购置办公资产、违规预存水电费等问题。4个单位公车管理不规范,存在公车未纳入平台管理、未定点维修等问题。2个单位违规扩大公积金缴纳基数,多缴公积金1.97万元。
4.内控管理机制尚待完善。3个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工会支出未记账、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2个单位合同履行不规范,存在提前支付工程款、监管考核不到位、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等问题。2个单位招标采购管理不规范,存在违反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资产购置未履行集中采购程序等问题。
三、县区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3年对金安区、裕安区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两区政府不断强化财政管理,统筹资金保障重点支出,财政运行整体较为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决算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两区在预决算编制中存在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代编预算规模较大等问题。两区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违规将财政专户用于核算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资金、收缴项目保证金等。裕安区43个单位未经批准违规开设银行账户55个。
2.财政支出管控有待强化。金安区财政资金存放制度不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履行不到位,违规将财政资金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用于各项经费支出。裕安区违规将代管资金户余额用于垫付预算内支出或对外出借等。两区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资金挪用、支付不及时等问题。
3.财政资源统筹有待加强。两区188.08万元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裕安区国资中心坐支非税收入301.39万元。裕安区3710万元专项资金结转超两年未收回。两区违规对外出借资金且长期未收回,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审计情况
(一)5家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市公交总公司、市大数据公司、市房地产公司、市汽运总公司、市洁康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及其16家子公司(分公司)2022年至2023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3家企业经营状况不佳,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呈逐年下滑趋势。3家企业经营决策水平有待提高,存在对外投资不科学、发展目标未完成等问题。3家企业未及时确认收入、成本,导致利润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4813.04万元。4家企业在主营业务成本控制、业务定价等方面存在不足。
2.内控管理制度有待健全。1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2家企业董事会履职不到位,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或未报批。3家企业在合同签订、外包业务管理、业务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制度规范。3家企业人员及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未经考核发放绩效工资、超额度发放工资、劳务派遣人员超比例等问题。2家企业招标采购制度履行不到位,存在未履行采购程序、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3.财务管理有待规范。4家企业存在会计核算主体不清、账目设置不完整、费用列支不规范和多交社保公积金等问题。2家企业共计358.73万元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4家企业存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资产长期闲置、购置资产入账不及时、资产长期未盘点等问题。1家企业违规承担行业主管部门费用支出,增加运营成本51.16万元。
(二)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专项审计情况
通过发放咨询函、摸底表,查询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等方式,共摸排出市政府及其部门出资企业37家,其中市国资委出资企业13家,部门出资企业24家。对上述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国企改革有待深化。3家企业缺乏监管,部门没有履行出资人责任,企业运营情况、资产情况底数不清。3家企业改制后未及时注销。1家企业未执行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薪酬等管理规定。5家企业政企界限模糊,存在人员混岗,资产混用等情况,资产、收支不能清晰核算。
2.监管机制有待完善。文化类国有企业在资产管理、业务运营、薪酬招聘、评价考核等方面缺乏统一的监督管理制度。3家企业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未向主管部门报告备案,部分事项造成损失。1家企业擅自变更出资人,改变企业性质。
3.财务管理有待加强。1家企业对外合作投资房地产开发业务长期未清算,也未取得收益。5家企业出资情况登记不准确。1家企业收入核算不准确,少记收入167.9万元。1家企业业务成本核算不完整,项目净利润虚高。
五、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一)文旅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对2022年至2023年文旅类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1.1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文旅局及相关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推动全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金管理方面。市文旅局、霍邱县及舒城县违规将139.77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单位设备更新、购买慰问品等。市文旅局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在合同约定任务未完成的情况下,多支付或提前支付合同价款19.81万元。文旅类消费券使用效益不高,存在核销率低、结算不及时、超范围使用等问题。
2.项目管理方面。市文旅局对第三方服务监督考核不到位,市高铁站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未有效发挥作用。“六安文旅”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管理不到位,部分功能未实现,部分内容未更新;文旅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未正常运行,未有效发挥作用。部分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金额87.74万元。微电影版权未注册且未入账,金额84.1万元。
(二)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对2022年至2023年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涉及资金37.1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全市水利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持续开展水利建设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我市水利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金管理方面。市水利局、裕安区及霍邱县违规将专项资金用于办公经费、还本付息、办公楼装修等,金额4059.1万元。部分项目工程款支付审核把关不严,提前支付工程款1314.5万元。
2.项目管理方面。行蓄洪区建设工程部分标段进展缓慢,资金滞留。霍邱段部分标段违背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补充协议,减轻投标人违约责任。裕安段部分标段工程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三)老有所养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对全市2023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老有所养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3.2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全市民政部门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政策执行方面。市民政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3家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未申报贷款贴息补助。霍邱县部分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未享受水电气等价格优惠政策。3个县区未按要求制定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方案。4个县区未按规定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等工作。2个县区未在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设置康复辅具租赁站点。
2.资金管理方面。霍邱县上级补助资金351.12万元未支出。裕安区多发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42万元,金寨县多发放已死亡人员高龄津贴和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补助6.14万元。叶集区民政补助专项经费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难以衡量。
(四)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对全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1.0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全市科技部门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健全科技创新奖励政策,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2个县区未按要求制定经费管理、业务引导等制度。舒城县未将100万元省级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滞留时长近1年。4个县区资金配套不到位,金额678万元。舒城县1个项目未按期完成任务书约定目标。
六、国有资产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等项目,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2个单位资产入账不规范,存在少计或多计资产、资产登记不清晰等问题,金额135.91万元。3个单位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资产账实不符。2个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登记要素不完整、不准确。2个单位未经批准无偿提供办公用房供外单位使用,面积360平方米。
2.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有待提升。金安区湿地面积2022年较2021年减少42.02公顷,下降比例为1.1%。国家公益林内存在住宅,面积6.97亩。部分土地出让时间超过一年仍未开工建设,面积140.25亩。水资源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存在违法取水行为。部分行政村自来水普及率较低,普及率为42.51%。
3.自然资源资金项目管理有待规范。金安区应收未收水资源费、耕地开垦费合计2.3亿元,4142.71万元耕地开垦费结存在部门账户未上缴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等3笔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2021年安排资金1.35亿元,支出5863.2万元,进度为43.57%。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存在建设质量不达标、成本控制不严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宏观政策落实,推动重点领域提质增效。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考察六安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速推进科技创新势能向发展动能转化。发挥我市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做强文旅经济。抓实抓细养老等民生政策落地,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预算执行力度,推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
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加强财政收入统筹管理,健全收入组织单位之间的协调机制,确保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优化转移支付资金和直达资金管理机制,强化跟踪监管,确保资金精准高效惠企利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加强财经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单位遵纪守规意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三)强化资源资产管理,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夯实决策管理、财务管理、资产产权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和入账,定期开展清查盘点,准确完整反映资产价值;规范国有资产各项审批程序,加强出租出借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出租收入。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高资源保护能力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推动六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