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审计局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办法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16-02-28 00:00
字号:

六审发〔201639

 

各县区审计局,局各科室,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直属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巡视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546号)、《安徽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审发〔2015127号)要求,确保我市各级领导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经济责任,规范权力行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03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应审尽审,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全覆盖,确保每届党委、政府任期内,对所有审计对象轮审一次。5年内完成对本轮审计对象的审计

二、具体措施

(一)确定审计对象。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审计管辖范围,加强对所属审计对象的审计监督。根据皖办发〔201546号及皖审发〔2015127号文件规定,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审计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县(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其中对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审计,需延伸至市管副县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情况。各县(区)审计机关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本级审计对象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既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保证在每届任期内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县级审判、检察、公安机关以及副县级镇、党校主要负责人等市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市审计局在接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后,可以授权县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二)把握审计重点。要根据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的关键环节,依法依规进行审计,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实事求是揭示问题,科学提出审计建议。一般重点审计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预算执行和决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三)提高审计时效。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不断创新审计计划管理,进一步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健全完善审计工作量核定办法,合理确定各类审计对象的审计时限,明确审计各个阶段的时间进度。要通过创新审计技术手段,建立审计数据中心,推进“大数据”审计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能。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般80天内完成,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及市属高等院校一般50天内完成,市属国有企业一般70天内完成。

(四)改进组织方式。要根据审计对象的类型,实施分类管理,分别确定审计组织方式。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等相结合。在合理确定审计机关直接组织实施的审计对象范围基础上,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除涉 密项目外,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可以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同时,在审计中注重利用内部审计结果、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等已有审计成果,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整合审计资源。要进一步加大审计资源统筹整合的力度,建立完善审计专家库、内部审计人员和财务人员以及社会审计力量人才库,科学调度和统筹使用各类审计资源。逐步建立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市审计局将进一步强化对县(区)审计局的领导,统筹组织本地区审计力量,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不断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

三、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审计全覆盖的重要抓手,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本级已经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政策规定,报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建立健全与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二)紧密结合实际,积极部署推进。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本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紧密结合、统筹考虑本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审计资源状况,抓紧制定本地区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办法。明确本地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统筹谋划好今后一段时期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并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确保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扎实有序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

(三)完善制度措施,提高覆盖质量。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审计管理,提高审计效率。要提出审计时限、审计方式、审计整改等方面工作要求,制定完善审计现场管理、审计工作量核定、审计资源管理、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审计结果公告、通报以及审计成果运用等各项审计管理制度,要通过制度创新,形成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确保每一项要求都得到具体落实,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质量。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从严从实狠抓贯彻落实。各县(区)要将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将联合相关单位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不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并将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安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6228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