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涂成富 媒体解读】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皖西日报发布时间:2018-12-2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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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共四个部分,分为总体目标和原则、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工作任务安排、保障措施。针对《方案》,本报记者做了专门采访,由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涂成富进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覆盖,统筹分类审计对象,聚合审计资源,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审计工作,为了更好的完善工作机制和深化结果运用,近日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就市本级新一轮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原则、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工作任务安排及保障措施作出部署。

二、文件依据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及其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5]41号)、《安徽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皖经审[2018]1号)等规定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核心内容

方案要求,为促进领导干部更好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行使,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到2022年底前,完成对121个县区、部门、单位共138名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

方案指出,要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

方案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同一地区或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国有企业的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的主要领导人员实行同步审计。要根据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和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结合地区、部门、单位的实际,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

方案同时规定了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各县、区公检法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由市审计局组织授权县区审计局实行交叉审计;各县、区开发区(风景区)、主要领导干部由市审计局在县、区主要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时延伸审计,其他由市审计局牵头授权所在县、区审计机关实施审计。

 

  问:《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工作部署,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到2022年底前,完成对121个地区、部门、单位共138名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被审计的部门单位以及领导干部数量以机构改革后实际设立和配备的情况为准),促进领导干部更好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行使,依法作为,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问:《方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党政同审、分类推进,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服务改革、推动发展的原则。          

  问: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对象有哪些?

答:包括:市辖县、区党委、政府、公检法机关、开发区(风景区)、副县级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的主要领导人员。

  问: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审计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和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结合地区、部门、单位的实际,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

  1.市辖县、区党委、政府及开发区(风景区)、副县级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管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2.党政工作部门、公检法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及部门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3.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僵尸企业”处置、污染防治、国企国资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科技创新、重大风险防范、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重大经济决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

  问: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如何组织实施?

  答:(一)统筹分类实施。根据审计对象类别,采取市审计局直接审计、交叉审计、授权审计等多种组织实施方式相结合。

  (二)聚合审计资源。健全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整合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各类审计资源,上下级审计机关和审计机关内部的审计资源。

  (三)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审计对象类型优化审计内容,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广泛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归集数据、分析数据、查找疑点、综合提炼,大幅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问: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审计结果如何运用?

  答:建立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坚持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相结合,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的移送力度,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和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党委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纳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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