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办法》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审计局发布时间:2016-03-03 00:00
字号:

   

为确保六安市各级领导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经济责任,规范权力行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六安市审计局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办法》。该办法从五个方面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确定审计对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审计管辖范围,加强对所属审计对象的审计监督。对本级审计对象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既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保证在每届任期内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把握审计重点。《办法》明确重点审计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预算执行和决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三)提高审计时效。《办法》要求不断创新审计计划管理,进一步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健全完善审计工作量核定办法,合理确定各类审计对象的审计时限,明确审计各个阶段的时间进度。通过创新审计技术手段,建立审计数据中心,推进“大数据”审计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能。
      (四)改进组织方式。根据审计对象的类型,实施分类管理,分别确定审计组织方式。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等相结合。在合理确定审计机关直接组织实施的审计对象范围基础上,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除涉 密项目外,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可以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同时,在审计中注重利用内部审计结果、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等已有审计成果,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整合审计资源。在人力安排上,《办法》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审计资源统筹整合的力度,建立完善审计专家库、内部审计人员和财务人员以及社会审计力量人才库,科学调度和统筹使用各类审计资源。逐步建立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六安市审计局将进一步强化对县(区)审计局的领导,统筹组织本地区审计力量,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不断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