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和改进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基础性监督作用,近日,经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推进审计全覆盖、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的高度,对加强内部审计组织建设、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加大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要依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人员配备;要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要积极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表扬激励;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战略、工作规划和改革目标,进一步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整改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实施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要加强与内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
《实施意见》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成果运用,切实把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作为深化内部改革的有力举措,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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