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中国审计》2020第21期 发布时间:2021-10-2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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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是内部审计质量的最终检验,直接体现内部审计价值。当前,在推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实践中,仍然面临内部审计从服务审计主体需求向服务审计客体需求、从传统管理审计向现代风险导向型审计转型的问题。内部审计的深入开展,离不开法治的指引和规范,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中午内部审计新目标、新理念,贯彻落实内部审计新规范、新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新机制、新制度,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水平。

一、厘清参与主体职责

内部审计结果运用要求参与主体各负其责、深度合作、形成合力。由于没有统一的职责分工,参与主体各自职责办公室往往不明确,影响和制约了审计结果运用。依法依规厘清参与主体的职责,成为审计结果运用的首要任务。

一是坚持于法有据。明确职责是指参与主体的义务和责任,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应有法律依据。内部审计规定要求单位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职责分工属于单位的管理权,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单位内部章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确保职责分工合法合规。

二是做到科学合理。单位应坚持权责一致。以岗定责。系统梳理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按照职责与职能的匹配度进行分解细化,确保全部工作都有相应主体承担。突出主责主业,统筹兼顾。内部审计机构、被审计单位要妥善梳理与其他参与主体的联系与区别,避免工作平分、责任平摊。

三是理顺职责关系。厘清参与主体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相互联系的责任体系,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提供有力支撑。既要抓好职责之间的无缝衔接,防止职责缺位;又要处理好职责交叉情况,防止职责重叠。一项工作原则上由一个主体负责,确实需要多个主体参加的,明确牵头主体,分清主次责任和主办、协办关系。防止出现共同负责变无人负责的现象。

二、抓好工作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机制,是推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必要措施。聚集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实践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不断加强工作机制建设。

一是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领导组织本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本级能够整改的,绘制“路线图”“时间表”,看好整改落实;本级不能整改 解决的,必须说明原因并提出对策。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结果局面告知内部审计机构,并接受指导和监督。

二是重要信息利用机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复盘分析,加强规律性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是选拔、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信息,具有客观、精准的特点,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是内部审计监督协作机制。内部审计机构对推进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有督促职责,应当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根据内部审计结果运用需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发布情况通报等形式,做到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

四是重大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应当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并依照内部审计规定,建立审计机关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

三、破解重点难点问题

近年来,企业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审计质量、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内部审计必须精准发力。

一是运用法治方式提高审计质量。审计结果反映审计质量。内部审计机构围绕审计目的,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应当以相应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依据,做出客观公正和审计评价。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建议,也必须于法有据、定性准确、建议适当。

二是用好法定职权督促整改。内部审计机构虽然没有强制执行权利处罚权,但拥有督促问题整改的职权;如协助督促权,即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总理整改工作的职权;报告权,即系统内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在向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报告的职权;临时制止权,即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做出临时制止决定的职权;建议权,即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的职权;协作权,即与内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的职权。内部审计机构应整合这些权力并加以灵活运用,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完成审计整改任务。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促进问责。高度重视问责制度建设,确定问责事项,规范问责程序。审计结果的问责的源头,要明确审计评价标准,确定责任人以及责任人的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序,为问责提供准确依据。对审计问题的有关责任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应负责向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向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加强问责跟踪督导,切实维护审计的严肃性。

四、巩固结果运用成效

内部审计结果充分运用可以促进审计质量得到最终检验,最大限度发挥审计价值。单位在对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要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建立结果运用考评制度。单位对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实行“一项目一考评”,明确考评对象、考核内容、考评方法、组织实施和考评结果及运用。考评由单位内部审计领导机构组织实施,对审计参与主体履行职责的效果实行指标化评价、量化评分。重点考评督促落实审计问题整改、促进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和建立相关体制机制情况;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内部监督力量协作工作机制运行及取得的成效;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的经验做法;重大违法违纪线索移交处理情况,问责落实情况;内部审计与外部宴请协同配合、互相利用审计结果情况等。效果指标设置要体现难度和区分度,突出参与主体职责的差异性,体现合理性。

二是探索建立内部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审计信息公开是宣传利用审计结果、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途径。一些单位已进行了内部审计信息公开,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有必要探索建立内部审计结果运用信息公开制度。在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情况下,按照适度公开的原则,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做出明确规定。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审计事项,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查阅室、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公开内部审计信息的平台。探索建立与政府网站或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对接机制,适时公开审计信息,提升内部审计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是建立内部审计安全指导机制。借用案例指导内部审计更为直观、便捷,更有针对性。内部审计指导性案例是指体现内部审计质量,受单位管理层肯定,为被审计单位接受,整改全部落实,受到单位内部或社会好评的精品案例。要精心挑选审计项目结果运用具有代表性的指导案例,加深对审计结果运用实践的认识,把握规律性,总结审计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监督力量协作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为审计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借鉴,为理论研究提供素材。要重视行业、系统内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这些案例独特的启示、指引、示范作用,让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学习借鉴审计案例所体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发挥优秀审计案例的指导借鉴作用。

(摘自《中国审计》202021  总第652期 作者:彭湘玲   北京华方投资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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