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的思考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行政事业科 发布时间:2023-08-01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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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对于构建完善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审计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进审计全覆盖和各单位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相关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仍需进一步完善。

一、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

(一)内部审计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一是部分单位未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存在内部审计领导层级偏低,权威性不足的现象,主要负责人未定期研究、部署内部审计工作。二是部分单位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将内部审计工作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予以保障,未能探索出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内部审计工作评价体系,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和成果运用机制不健全,内部审计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规范、独立性较低。一是部分单位未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权威性,开展工作时易受到各方面的干预、阻挠,影响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二是部分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职责不清、作用发挥不明显,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部门混合办公,如财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有的内部审计机构很少开展内审工作,主要承担与外部审计沟通对接等工作。

(三)内部审计人员配备不齐、专业素质不高。一是内部审计人员力量不足,部分单位受到编制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未能配备专职内审人员。二是现有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多为审计或财会以外专业,缺乏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审计实践经验,难以胜任内部审计工作,导致审计质量大打折扣。

(四)内部审计质量不高、职能未充分实现。一是未科学制定计划,审计范围狭窄。各单位自主开展内部审计项目较少,主要依赖社会审计力量,多数为财务收支审计、资产管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也主要集中在清产核资、单位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等方面,未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控制、监督、评价等职能。二是审计程序缺乏规范性。部分单位未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程,审计程序不明确,审计内容不全面,审计质量难以保证。有的单位在开展内部审计时,未完整履行相关审计工作程序,如送达审计通知书、获取审计证据、制作审计工作底稿等,仅出具了审计报告。三是未建立审计整改的监督机制。部分单位领导层及相关部门对于内部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整改力度不强。有的问题整改流于形式,没有从根本上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审计整改成效不明显。

二、加强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的思考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更好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如成立内部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等,作为党委(党组)内部审计工作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是涉及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的,都要向党委(党组)报告。

(二)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各单位应根据规模大小、业务性质及治理需求等情况,确定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职能定位。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权限、质量控制、审计报告与结果应用等内容,规范流程,形成制度机制。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内部审计工作评价体系,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纠正内部审计与财务、经营管理岗位混淆问题,健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和成果运用机制,积极推动内部审计结果公开,把内部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奖惩、任免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予以保障。

(三)健全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各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在现有机构编制架构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内设机构、整合人力资源,加快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国有、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数量较大、下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省属高等院校和规模较大的高职院校,以及二级(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规模较小或尚不具备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授权本单位除财务部门以外的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四)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建立内部审计资源与内部审计需求相匹配、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内部审计队伍。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准入制度,抓好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后续教育培养,支持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实战锻炼,多种渠道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理论素养、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学历层次较高、知识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精湛的专业化队伍。积极教育引导内部审计人员遵守职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保持职业谨慎、提高职业能力,客观独立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五)推动内部审计转型升级。一要更新内部审计理念。各单位要积极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增值为目标的内部审计新模式,推进内部审计工作转型发展。在审计目标上,逐步实现由“查错纠弊”向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转变;在审计内容上,逐步实现由结果评价向过程、结果评价并重转变;在审计对象上,逐步实现由财务活动向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转变,提升内部管理质效。二要扩大内部审计覆盖面。统筹制定内部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审计项目实施力度,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实现对本单位重点资金、重要项目、重大经济决策以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监督全覆盖。三要提高内部审计规范性。健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内部审计程序、业务标准和作业准则,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完善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履行一定的遴选程序,选定有资质、能胜任被委托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同时要对社会中介机构提出目标要求,对受托开展的各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加强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社会审计质量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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