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7-03 10:32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及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与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审委办发〔2022〕4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促进强化内部风险防控。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完善内部治理、提升发展质量、推动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自觉将内部审计融入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大局来谋划部署,积极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完善治理、防范风险和提质增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安全健康发展。

(二)加强党的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根据需要设立党委(党组)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管,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举措,解决内部审计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单位党组织(或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战略管理、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重大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问题整改、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完善内部审计人员配备。国有、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以及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数量较大、下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市属高等院校和规模较大的高职院校,以及二级(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规模较小或尚不具备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授权本单位除财务部门以外的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财务预算,予以保障。

三、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规划目标,进一步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审计,保障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安全完整。加强对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重大政策落实、重要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部门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金融资源配置和金融创新、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产处置、重大项目投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单位所属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民生保障和改善、经济管理和效益、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审计,及时揭露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加强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和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要岗位,加大监督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

四、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细化审计标准和操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权限、程序,推进内部审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审计项目立项、方案编制、现场实施、报告出具等环节的质量管控,厘清各环节质量控制责任,构建全程化实时化管理模式,切实防范审计风险。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充分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建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和提出处理意见,鼓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建立内部审计质量评估机制,对内部审计准则遵循、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人员配置、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业务开展、项目规范等情况,定期开展自我评估,针对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审计思维,提升大数据审计能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建立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机制,加强对外包业务的跟踪监督和后续评价,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五、强化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被审计单位是问题整改主体、职能部门负责业务领域内相关问题整改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推行内部审计整改结果内部通报或公告等方式,对长期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开展跟踪审计或整改“回头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屡审屡犯等情况,要按制度严肃问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加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各部门、单位要不断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任免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内部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程序移送相关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构处理。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应当加强分析研判,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等重难点问题,对问题易发、高发的领域和岗位,及时建立预警防御制度,并有效发挥作用。

六、深化内部审计协同发展机制

积极推动建立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在运作体系协同、计划安排协同、项目审计协同、成果利用协同、整改落实协同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有效整合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资源,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各部门、单位要着力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开展专项行动,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格局。纪检监察机构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主管监管部门等要高度重视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与审计机关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监督力度,根据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规模等因素,及时提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措施,会同制定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操作规程等,协调开展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形成指导监督合力。

七、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单位规模、审计业务量等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鼓励支持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教育培训、内部轮岗、实践锻炼、以审代训等方式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政治能力、审计能力、宏观政策研究能力和信息化能力,培养“能查、能说、能写”的本领。加大对内部审计人员的选拔、交流和培养力度。健全内部审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内部审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认真履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廉洁从审,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八、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一)加强业务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要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职责,把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审计机关应当根据部门、单位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规模大小,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分类指导,推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指导、业务交流、集中培训、以审代训、对口联系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审计机关应当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出对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的指导,引导内部审计机构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开展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考核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下级审计机构依法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情况的指导监督,将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纳入本部门、单位内部考核范围。审计机关将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等情况纳入县区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工作评价范围,将单位内部审计日常管理、内部审计业务成效等情况纳入内部审计工作评价范围,将执行内部审计制度等情况纳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发展考核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

(三)加强备案管理。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内部审计统计数据和备案资料的分析和应用,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发展规划。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部门、单位应主动接受同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加强重大工作事项的备案工作,每年定期向同级审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及整改情况、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其他需要备案的资料。

(四)加强专家库管理。各部门、单位应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专家库建设,统筹整合内部审计人才资源,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提供人才保证。应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积极主动推选本部门、单位具备良好职业品行、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的内部审计人员入选专家库。审计机关将不定期从专家库中抽调人员参与审计工作,通过以审代训的方式提升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业务综合素质。对内部审计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