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应重视加强合同管理控制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经贸科 发布时间:2024-09-2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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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内部控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制机制。然而,六安市审计局在开展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部分单位在合同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加以完善。

一是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对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的采购合同前期未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如某单位图书采购折扣率高于市场平均采购二十个百分点。此外,部分合同未经必要的集体讨论和相关部门审批,甚至出现先履行义务后补签合同或故意规避既定程序的情况。

二是合同动态管理不到位。合同执行过程中,部分单位未对相对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审查,未及时记录并更新履约进度、付款情况等关键信息,2家单位未按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或要求提供同等金额保函823.9万元,2家单位提前或延后支付合同款1415.71万元。

三是合同绩效评价机制缺失。部分单位尚未树立合同管理的绩效观念,未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结合,更缺乏科学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法准确评估其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难以为未来的合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审计提出明确建议,促进规范管理。一规范合同订立流程,制定并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加强集体研究并强化前期调研与论证;二加强合同动态管理,实时记录并更新合同执行情况,严格按照执行情况进行价款结算,对无法按时履行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三建立合同绩效评价机制,对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履行、归档进行全过程考核,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另外,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下属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形成规范、高效、透明的合同管理环境。(经贸科 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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