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主要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5-2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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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保障公共服务正常运行、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近期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在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仍存在管理粗放、底数不清、闲置浪费等问题,既影响资产使用效益,也潜藏着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结合审计实践,主要有以下几个风险点:

一、基础管理薄弱,“家底”不清风险突出

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未严格执行,资产台账与实物不符。资产增减变动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长期不盘点或盘点流于形式,导致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卡不符。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资产使用部门未及时清点资产、变更产权,资产面临流失的风险。人员调动或离任时资产交接手续缺失,形成“人走账销”的监管盲区。

二、配置环节失控,重复购置与闲置并存

部分单位缺乏科学的资产配置标准和预算约束,存在超标准、超数量购置现象。“重购轻管”,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也比较普遍,大量设备长期闲置、低效运转,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同时,缺乏跨部门、跨层级的资产调剂机制,一边紧缺、一边闲置的矛盾较为突出。

三、使用管理缺位,资产流失与损毁风险较高

部分单位资产领用、借用、移交等内控流程缺失或执行不严,固定资产被个人长期占用或违规外借。部分资产未按规定粘贴条码标签或进行信息化管理,发生损毁、丢失后难以及时发现和追责。车辆、大型设备等未建立运行维护记录,资产寿命缩短。

四、处置环节随意,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部分单位资产报废、调拨、捐赠、出售等处置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评估手续,存在自行处置、低价变卖等问题。处置收入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形成“账外循环”。部分已达使用年限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资产被提前报废,造成资产浪费。

五、信息化支撑不足,动态监管手段滞后

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多用于基础登记,缺乏数据挖掘、风险预警、绩效分析等功能,无法实现实时动态更新与监控。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预算数据未有效衔接,难以形成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主管部门缺乏对下属单位资产状况的远程监管手段,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针对上述风险点,可从以下方面加以规范:

一要夯实基础管理,建立全口径资产台账。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管理责任。建立“一物一卡一条码”管理机制,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确保账、卡、物相符。落实定期盘点制度,对盘盈盘亏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并规范处理。

二要强化源头管控,推行资产配置预算联动。严格依据资产配置标准审核新增资产需求,将资产配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无预算或超预算的不予安排采购。建立单位内部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优先通过调剂方式解决新增需求,确无调剂的再安排购置。对长期闲置资产进行清理,统一纳入公物仓管理,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统筹使用。

三要规范使用管理,构建全流程内控体系。完善资产领用、借用、移交、维修等环节的审批登记手续,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溯。实行资产标签化管理,定期巡检资产使用状态。对车辆、大型设备等重点资产建立使用档案,记录运行、维护、能耗等信息。机构改革、人员调动或离职时,严格执行资产交接手续。

四要严把处置关口,规范资产退出机制。明确资产处置权限和程序,达到使用年限但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确需处置的须经技术鉴定和集体决策。处置资产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拍卖、招投标等竞争性方式,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对涉及资产报废、报损的,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动态精准监管。推动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预算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做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实时掌握下属单位资产状况,实现远程监控和风险预警,提升资产管理智能化水平,为资产配置、处置等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六要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管理效能。通过将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实施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现从“占有导向”向“绩效导向”转变,防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风险,促进资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与高效利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朱曼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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