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审计局:规范流程明重点 联动质效再提升
——霍邱县出台《霍邱县“纪巡审联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审计机关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提升监督治理效能,霍邱县审计局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出台了《霍邱县“纪巡审联动”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要求,要强化沟通交流协作,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加大对项目谋划、实施推进、成果运用等重点工作的分析研判力度,强化“纪巡审联动”项目全周期管理,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闭环管理。定期召开例会交流工作进度,及时共享涉及巡审同步监督事项的重大政策、重要措施、重大结果、问题线索等事项,构建更加高效流畅的工作运行机制。
《规程》明确,要精准选取监督对象,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年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和审计项目计划,重点关注涉访事项较多、权力较为集中、资金体量较大的部门或乡镇,优先作为联动监督对象。坚持全面覆盖原则,以5年为一个周期,每年至少开展2个巡审联动项目,推进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同步全覆盖,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规程》指出,要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加强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同步组建巡察、审计组,为开展同步监督工作做好准备。聚焦疑点核查工作,完善证据链条,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巡察报告和审计报告。坚持把支部建在项目一线,定期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巡察、审计工作以及被巡审领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讲政治贯穿于“纪巡审联动”项目全过程、各方面。
《规程》强调,要深化成果转化运用,坚持巡审问题整改同向共推,统一反馈巡察和审计结果,统一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统一开展整改“回头看”,县纪委监委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开展日常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相互借力、同向发力。加大重大问题移送力度,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依据明确的事项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定期跟踪了解掌握移送事项处理情况及进度,更好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霍邱县审计局 周琼)